奖项详情

奖项类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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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类别
一般参赛资格
  1. 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项目所述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/服务的知识产权及/或合法权益。有关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/服务如在世界任何地方发生知识产权的争议,参赛者必须披露,供筹办机构考虑其参赛资格。
  2. 参赛者必须在截止报名时为香港註册公司(请附上公司/商业登记证明)、机构或香港居民[1]
  3. 参赛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/服务项目在创新、设计和研究发展方面的重要部分必须源自香港。参赛者须展示香港资源为其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/服务带来显着增值,促使有关项目在目标市场取得成功。
  4. 除學生獎項類別外,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項目必須在截止報名日期前已經在市場上公開發售最少三個月/或開放予下載應用[2]或已經投入運作最少三個月(請附上證明 – 例如送貨單、發票、外發公告、廣告、内部通告等)。
  5. 同一参赛项目只可参加各奖项类别的其中一个奖项组别。任何项目如被发现报名参加多于一个奖项组别,将被取消资格。
  6. 过往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金、银、铜得奖项目的产品/服务,必须已作出重大修改或优化,或参加另一个奖项类别,方可再次参赛。

备註 1 – 在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的准则下,「香港居民」包括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。如参赛项目由多于一人的组织申请,该参赛组织至少有一半成员必须是香港居民。学生创新奖方面,香港居民身份可由相关学校以统一证明学生身份的方法代替。

备註 2 – 例如该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/服务项目已经投入于市场,该应用程式已被应用于公司内部的系统,以及该流动解决方案已于App Stores可供下载。至于竞逐资讯科技初创企业奖的初创公司,如其原型样办只在kickstarter或类似平台上出现,将不会被视为已投入于市场。

评审过程

评审期间,评审人员或会索取参赛者持有的资料及作现场参观,若有这方面的需要,参赛者将预先获得通知。参赛者就2024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所提供的资料将获保密处理,未获参赛者的同意,筹办机构及有关机构不会发表有关的资料。

得奖者的奖励

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金/銀/銅得獎者的卓越成就備受各方賞識,包括客戶、機構、業界人士、以至整個社會。得獎者可獲得:

授予金/銀/銅獎之獎座

授權在宣傳物品上展示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的標誌

安排於不同類型的推廣活動中宣傳其得獎項目

協助參加其他區域及國際性獎項和比賽

免费使用创新中心内的初创协作基地「Lion Rock 72」或位于香港科学园培育中心的共享工作空间三个月(只限于中小企业)[3]

备註3 – 香港科技园公司为荣获「2024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」金/银/铜奖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免费名额,使用创新中心内的初创协作基地「Lion Rock 72」或位于香港科学园培育中心的共享工作空间三个月 (由香港科技园公司分配,视乎情况而定)。

参与香港天使投资脉络及香港科技园共同举办的投资配对活动

免费使用数码港共享工作空间Smart-Space内的灵活办公桌三个月(只限于中小企业)[4]

备註4 – 数码港为荣获「2024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」金/银/铜奖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免费名额,使用数码港共享工作空间Smart-Space内的灵活办公桌三个月。共设32个名额,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安排。奖项公布后,获奖中小企业需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请,逾时递交的申请将不获处理。

香港城市大学 HK Tech 300 种子基金的面试机会[5]。面试成功的队伍可获最高港币十万元的基金及其他支援。(https://www.cityu.edu.hk/hktech300/zh-hk/about-hk-tech-300/hk-tech-300-seed-fund)(学生奖项类别只有「大专及高等教育」组别得奖者符合资格)

备註5 – 1) 初创项目团队的任何一位创办人与香港城市大学有关(例如:学生/校友/研究人员); 或 2) 若没有相关的创办人,得奖者须选取最少一项城大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使用和开发。(https://www.cityu.edu.hk/hktech300/zh-hk/cityu-intellectual-property

免费参与本地大型资讯及通讯科技活动(如「香港国际创科展」) 以拓展商机

獎品贊助
  • 香港科技园公司
  • 香港天使投资脉络
  • 数码港
  • 香港城市大学